任務、免費點數與創作者收益
了解如何領取每日點數、完成任務、獲得限期 Plus 或 Pro,以及從玩家獲得收益,包含金額、上限與條件。
開啟任務
登入後開啟任務。它取代了商店與免費點數頁面:您的餘額、每日點數、每日與每週任務、一次性獎勵、方案、點數包與 Boost 都集中在同一處。獎勵與活動的費用分開計算;建立遊戲仍需花費點數。獎勵點數永不過期。
每個 Boost 可為您的遊戲帶來 1 次 PlayTrade 評測與 100 次曝光,持續投放直到完成:其他遊戲開始前與遊戲中的推廣、首頁「為你推薦」中標示「贊助」的卡片,以及遊戲標題與搜尋內容相符時標示「贊助」的第一筆搜尋結果。首頁或搜尋中的曝光要在卡片至少一半顯示在螢幕上滿一秒後才會計入。
每日點數
每個人每天都能領取 50 點數。每天於紐約時間 17:00 重設。未領取的天數會失效;已領取的每日點數最多累積到 350。新帳號從每日領取開始。系統不會替你自動領取。任務中有待領取的獎勵時,帳號選單會顯示提示。當請求所需的點數超過你的餘額時,跳出的視窗會逐一列出待領取的任務獎勵,每項都有各自的「領取」按鈕,並附上前往任務頁面的連結,然後你可以繼續該請求。Plus 與 Pro 獎勵需在任務頁面領取。
每日任務
每天會從您可完成的任務中為您挑選 2 個。
- 遊玩一款新遊戲至少一分鐘:30 點數。
- 繼續玩一款玩過的遊戲至少一分鐘:20 點數。
- 建立一款新遊戲:50 點數。
- 更新一款遊戲:50 點數。
- 首次發布一款遊戲:50 點數。
- 完成一次 PlayTrade:50 點數。
- 追蹤一位新朋友:50 點數。
- 評價一款遊戲(為不是您自己的遊戲按讚或倒讚):50 點數。
每週任務
每週任務於每週五紐約時間 17:00 重設。
- 遊玩 20 款不同的遊戲:100 點數。
- 您的遊戲獲得其他玩家 20 次遊玩:100 點數。
- 加好友(新的互相追蹤):100 點數。
- 分享遊戲給新朋友,對方透過您的連結註冊並遊玩:100 點數。
- 幫助更多人認識 PlayDrop:公開發文介紹 PlayDrop 是什麼或能用它創作什麼,然後在任務中貼上連結。我們會確認貼文公開且與 PlayDrop 相關;每則貼文只計一次,計入您分享的那一週:100 點數。
重設前完成的獎勵仍可領取。
一次性獎勵
以下每項獎勵每個帳號只發放一次。
- 新手入門:建立帳號(50 點數)、建立一款遊戲(100)、發布該遊戲(100)、驗證電子郵件(100)、啟用通知(50),以及在建立帳號後 7 天內使用他人的邀請代碼(100)。
- 玩家之路:玩一款遊戲(50 點數)、追蹤一位創作者(50),以及登入 iOS 或 Android 版 PlayDrop Games(100)。
製作圖片、3D 模型、歌曲、更新或混搭,Boost 遊戲、創作者問卷,以及分享遊戲,都不再提供一次性獎勵。您已獲得的獎勵仍可領取,或維持已領取狀態。
創作者之路:獲得 Plus 與 Pro
有效遊玩會在您所有遊戲之間累計:
- 1 次遊玩:100 點數。
- 10 次遊玩:Plus 7 天。
- 100 次遊玩:Plus 14 天。
- 1,000 次遊玩:Plus 30 天。
- 10,000 次遊玩:Pro 30 天。
- 每多 1,000 次遊玩:Plus 30 天。
- 每多 10,000 次遊玩:Pro 30 天。
計算依據是每日不重複遊玩紀錄,排除您自己的遊玩與測試帳號,且不會把每次重複啟動都算成新的有效遊玩。完成 3 次有效 PlayTrade 可再解鎖 100 點數,限一次;請從 PlayTrade 開始。中途放棄或無效的活動不算完成交換。
領取限期方案權益
Plus 或 Pro 獎勵會提供所列天數的權益,不是永久升級,也不是訂閱。若您已付費訂閱 Plus 或 Pro,里程碑會改為補滿您的方案點數。獎勵方案在有效期間內,每週五會加發該方案的每週點數,但不含每月點數,也不會發放待領取的收益。
若已有相同或更高等級的獎勵排定,新獎勵會在其後開始。較高等級獎勵會將剩餘的低等級獎勵時間往後移或延長,保留未使用期間。請確認獲得權益的開始與結束日期,並參閱方案了解期間內的權益。
邀請
每次成功邀請可增加 1 個遊戲名額與 200 MB 儲存空間,最多獎勵 10 次邀請。邀請次數不限。邀請不再個別獎勵點數,改由每週分享任務取代該獎勵。受邀者的資格期限很重要;只分享代碼不算成功邀請。
來自玩家的收益
玩家可以打賞您任何公開或不公開的遊戲。打賞 100% 歸您所有。遊戲內購買的收益以 50/50 分成,遊戲中的廣告每次有效觀看都能為您賺取點數。
若您有付費的 Plus 或 Pro 訂閱,收益會在每週五以已賺取點數的形式發放。否則收益會在「任務」頁面中待領取,訂閱後所有待領取的收益會一次發放。待領取的購買與廣告收益會在 5 週後過期;打賞永不過期。